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民事诉状书写要点及举证须知
为方便当事人办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起诉,现特作以下提示:
一、起诉状书写必备要点:
(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联系电话等,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最好写上实际居住地。
(二)诉讼请求:1、要求变更子(或者女)***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原告(或者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2、诉讼费由谁承担。
(三)事实理由:主要写明何时离婚,子女***由谁抚养,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依据或理由等。
(四)诉状落款:须由具状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手印,并写明年月日,时间与实际起诉日相同。
二、原告应提供如下证据:
1、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
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原告的近期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被告常住人口信息)及子女的身份证明或出生证明;被告如系非本姑苏区户籍,需提供至起诉之日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暂住证明;
2、离婚依据。
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证明以及离婚协议;
3、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4、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5、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三、正、副本数量
原告须提交民事诉状正本及证据材料,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
四、授权手续
委托近亲属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委托律师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应写明代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