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太湖作为长江流域的重要水域,在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之日,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在姑苏法院建立的全省第一个太湖流域生态修复基地正式启动。苏州市副市长蒋来清,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出席活动。
蒋来清副市长、徐清宇院长首先视察了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详细了解了太湖流域环资法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在跨区域一体化保护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太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蒋来清副市长和徐清宇院长的见证下,姑苏法院联合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滆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机制的意见》,通过加强法院与渔政、农业等部门的多元联动互通,在实现捕贩运全链条打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证据鉴定体系、优化损害评估程序机制、推进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建立生态修复金收支监管机制等方面形成合力,助推所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促进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活动当日,还举办了“贯彻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母亲河”鱼类增殖放流活动。蒋来清副市长、徐清宇院长和姑苏法院干警、渔政队员共同将10万尾鱼苗投放至太湖,此举对于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具有积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