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月5日在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钟 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简要回顾和工作体会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点,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全力聚焦执法办案中心工作
四年来,区法院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资源集中在办案一线的工作理念,积极应对案件迅速增长的司法工作新常态。2013年全院受理案件11456件,审结10335件,同比分别增长52.22%和33.98%,将诉前调解、督促执行两类诉讼外案件清理纳入程序内规范审执。2014年受理案件12560件,审结10831件,同比分别增长9.64%和4.8%,未结案数明显下降。2015年受理案件13479件,审结11765件,同比分别增长7.32%和8.62%,综合考评攀升至全市基层法院第四位。
二、自觉履行服务大局历史使命
四年来,我院立足审判延伸职能,积极服务发展、民生、稳定大局。全力配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化解各类涉征地纠纷49件,作出非诉准予执行裁定122件。深化诚实守信的“无讼”品牌建设,定期开展对大型企业和新科技企业的法律风险提示服务。顺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举措,加强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实体与网络、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体系。根据辖区人口特点,组建全市首个涉老合议庭,为行动不便的涉诉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精心打造“青少年网上学法之家”,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开放法律课程。
三、全面夯实队伍建设发展基石
四年来,我院引导干警坚定“敬法敬业、求实求进”的院训追求,在潜移默化中推动队伍实现组织融合和内心融入。强化纪律意识,持续推进审务、政务、舆情三大督查与通报机制,完善负面问题清单发布和廉政勤政约谈机制,营造严谨务实的工作氛围。创新开展“微博、微信、微电影”三微宣传活动,选择“首例网游盗号案”等热点案件开展互联网庭审直播,组织“涉少医疗纠纷”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落实“重实效、重实战、重实绩”的人才储备计划,青年法官培养工作经验《不在最能吃苦的年纪选择安逸》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发。
各位代表,这四年是我区融合发展的四年,也是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四年;全院先后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33次,部门和干警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205人次。对此,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的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向区委汇报工作,自觉保持各项工作与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同步合拍、步调一致,紧紧依靠区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对法院工作进行书面批示,及时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事业的永恒追求
维护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根本职责,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我院紧扣审判质量提升,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组建11个民商审判团队和6个执行团队,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效的审判权运行体系。成功审理了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塑年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钱万里桥小商品市场租赁纠纷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紧扣审判效率提升,研制开发统一的服务保障软件,加强对重点案件、关键节点、受阻环节的动态监控和预警督办,开展网上办文、网上签章,实现政务管理的无纸化运行。
三、主动接受监督是法院履职的法治常态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将司法审判、队伍建设等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来院旁听庭审27场290人次,定期寄发信息、简报通报法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人大督办案件的处理,及时回复人大批转的人民来信。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41名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我院各类案件的审理。自建院以来,每年全面详细地向人大报告法院年度工作,并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法院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
2016年的主要工作
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压力,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担当,以规范司法保障公正司法。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569件(含旧存1731件),同比上升14.5%,审结12609件,同比上升6.2%,收案数和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受理刑事案件945件,审结919件,判处罪犯1114人(其中外籍罪犯7人)。保持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惩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550件637人。加大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15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4件;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张瑜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阎旭峰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9件13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件13人,成功审结了胡建伟受贿、行贿案、白培国受贿案、李补还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等山西系列贪腐专案,撰写的《针对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五点意见》的调研报告引起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重视。规范适用非监禁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63人判处拘役、管制或适用缓刑、免刑。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36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了社会调查、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等诉讼制度。
二、平等保护民商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强化规则引领,审结各类民商案件7564件,解决争议标的64.7亿元。加大民生案件保障力度,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消费、人身损害、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纠纷2596件。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组建家事审判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164件,尝试设立离婚案件三个月“冷静期”缓冲矛盾,依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遏制家庭暴力,发挥调解在弥合家庭关系中的作用,调解、撤诉结案905件,占比77.7%。倡导契约精神,审结买卖、租赁、承揽、保险、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2023件。规范市场主体的内部关系和退出秩序,审理股东权益、股权转让和公司解散、破产、清算等纠纷24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司法应对,审结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纠纷2127件,稳妥处理苏州工业园区勤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债务纠纷。凸显审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的作用,注重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的分析研判,《金融案件快速增长呈现三大特点 》等28篇信息先后被省委、市委录用。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强化诉权保护,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19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70件),审结439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92件),同比分别增长35%和20%。发挥判决的价值引导作用,对于合法合理的被诉行政行为,旗帜鲜明地予以维持,对明显违法的被诉行政行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判决行政机关胜诉案件199件,败诉案件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3.9%。注重纠纷实质性解决,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化解重大敏感行政案件,案件协调化解的撤诉率为37.8%。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联席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授课16次。集中开展审判实证研究,连续4年发布《行政审判年度工作报告》,专题剖析我区行政案件特点,撰写分析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继续完善资源环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工作模式,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63件,同比增长85%;精心组织环资典型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主动通报跨省非法处置垃圾等焦点案件的审理情况,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王秋为等人在居民区附近非法填埋生活垃圾的污染环境案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061件,同比增长11.1%,执结3613件,实际执结1436件,同比增长2%,实现债权20.61亿元。依托信息技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查控、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三大平台,不断扩大网上实时查控范围,积极开展各类财产查控。稳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拍卖成交194件,成交金额5.64亿元;作为列入《苏州园林目录》四大私家园林之一的绣园,以6525万元落锤,拍出了苏州私宅司法拍卖最高价,相关成功经验被《人民日报》刊文介绍。加强失信惩戒,用足用好纳入黑名单、限制消费、公开曝光等措施,全面挤压“老赖”的经营生存空间,累计将3165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3人摄于信用惩戒的威力主动履行义务。持续重拳出击,开展执行专项活动10次,在苏州广电总台的“看苏州”APP上,全程进行苏州法院系统首次强制执行直播。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司法拘留85人,2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五、准确把握“四个契合”,服务姑苏发展大局
始终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关于为姑苏区实施“四大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四个契合”工作思路,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古城复兴与司法服务的契合上积极作为,加大古城建设的保障力度,及时掌握项目的法律需求,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全力消弭不稳定因素,依法服务虎丘综改、石路西扩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化解各项目指挥部移送案件6件,作出非诉准予执行裁定4件。在创新驱动与商事规则的契合上积极作为,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我区小微企业、服务企业多的特点,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10件,在审理过程中注重劳资权益的衡平兼顾,注重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的衡平把握,注重企业用工成本的衡平考量,面向社会通报6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与媒体开展积极互动。在文化引领与法治精神的契合上积极作为,对涉及园林、工艺美术、古建筑、桑蚕丝绸、大运河、民俗、名人等十一大系列保护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在二十天内圆满执行了影响平江路发展业态的租赁合同案件,在七天内妥善化解了涉及省文物保护单位唐寅园的使用权纠纷案件,确保文化旅游资源、品牌、产业得到有效维护。在民生优先与维权促稳的契合上积极作为,强化民生利益的司法维权,完善分类、分级、分解的维稳应对程序,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动协同,在涉榭雨亭变电站行政审批诉讼、涉军产房屋租赁纠纷等一系列群体性、易激化案件中,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实现案件审理的平稳可控。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及“由访转诉”工作,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开通网络信访平台,开展远程视频接访,接待来信来访1041人次,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3件。
六、积极践行为民举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突出司法定分止争、权利救济、规则引领的功能,强化“亲和、规范、便捷”的诉讼服务宗旨,全面落实“有诉必助、有问必复、有理必办、有疑必查”的工作要求,努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体运行、同步运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全年接待诉讼群众13836人次,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立案审查856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线回复各类诉讼咨询,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实时发送审判进度信息,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推行案件繁简分流,降低诉讼成本,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商案件334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在婚姻家庭领域加强与市妇联合作的诉调对接工作,在消费权益领域完善与市旅游局、区消保委合作的纠纷调处机制,在社会保障领域推进与市、区人社局合作的诉讼分流制度,在物业纠纷领域创办与社区合作的“民情议事会”,诉前化解各类纠纷599件。针对古城区医疗资源密集,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实情况,联合市区卫计委、市医学会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多家单位,推动建立公益律师入驻医院制度,引导当事人选择经济方式解决纠纷。
七、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管理质效
将上级要求与本院实际相结合,顺利完成了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在现有160余名法官中,择优遴选了77名员额法官。以司法责任制为主导,正确处理权力和监督的关系,厘清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定案的职责,改进裁判文书定案签发机制,调整审判委员会与院庭长讨论、审核案件的职能,构建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以去行政化为重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尊重审判规律,优化审判管理模式,综合采取流程管控、办案竞赛、绩效考核等办法,鼓励和引导法官多办案,办好案,院庭长办案数以41.58%的高占比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审判质效持续向好。有序推进司法民主,出台《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随机抽取,落实并保障其参审权利,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100%。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353份,对李晨毅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148件典型案件开展互联网同步庭审直播,围绕涉少医疗赔偿纠纷等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举行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食品安全、劳动争议、房屋买卖三个审判工作白皮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在线答复网友咨询建议,让群众感受到“指尖上的法治”。发表市级以上法治宣传稿件244篇,在《法治天下》、《以案说法》等全国和地方媒体栏目合作法治节目69档,深入学校、机关、社区开展法治讲座31场次,获评2016年度苏州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八、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从严治院,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建设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警队伍,先后获得 “江苏省文明单位”、“天平奖章”等集体荣誉和个人奖励。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认真部署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失责与失廉的风险防控意识,落实廉政监督“一案一卡”、苗头问题“一事一谈”,随案发送监督卡,随机开展廉政回访,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执纪问责。改进司法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优化诉讼服务、加强司法安全、严格卷宗管理”三个专项工作,定期发送审判质效和作风效能每月通报,及“法正”、“风清”两个审务、政务微信提示,实时对办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提醒。通过督查审判流程,抽查庭审、文书、卷宗等工作,从严规范各工作岗位、各诉讼环节的司法行为。举行“12.4宪法日”入额法官集体宣誓仪式,面向全院干警组织“诚心倾听、诚意建言”征求意见活动,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开展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岗位练兵等三项培训,努力营造奋发凝聚的浓厚氛围。自觉接受监督,5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8月向区政协22次主席会议汇报了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积极转化工作建议。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和开展座谈27人次,妥善办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2件。
各位代表,自建院以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区法院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帮助。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新任务,审判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作风效能建设应常抓不懈;二是面对群体性纠纷、突发事件多发的新情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建设刻不容缓;三是滥用诉权、妨碍诉讼秩序、抗拒履行义务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司法公信与权威需要持续加强。四是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现象尚未完全改观,队伍不稳定的现实情况需要认真应对。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对策,努力予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能一如既往地给予理解、关心和支持。
2017年的工作重点
2017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能动服务大局,积极建设过硬队伍,为做实做亮历史文化名城之“核”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在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上有新作为。
切实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研究新问题,积极加强司法应对,着重抓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内重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以推动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解决实质诉求为导向,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息事宁诉的社会效果。全力提升司法公信,严惩虚假诉讼、伪造证据等妨害诉讼的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威慑力度,依法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坚决让“老赖”承担应有的责任。发挥审判资源优势,明确司法的指导、规范、评价和引领作用,强化判后释明、以案说法的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
二、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和协调功能,为实现“古城复兴、创新驱动、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四大发展战略及打造“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保驾护航。密切关注全区发展在司法审判领域的投射反映,加强“审判大数据”的挖掘利用,充分释放其所蕴含的社情民意、经济发展等有效信息,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加大古城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聚焦城市建设的矛盾化解,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关注辖区优质项目、重点产业的法律需求,服务姑苏特色经济和传统品牌的创业、创新和创优;推进环境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助推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有新作为。
坚持严格司法,严守防范冤错底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尊重各司法主体充分依法行使职权。紧扣司法责任,落实符合司法规律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做到“有人有岗、有岗有责”;健全办案全程留痕、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倒查问责等工作制度,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法律轨道上规范运行。推进城区人民法庭建设,创新城区法庭的审判与服务功能,发挥其诉讼服务、简易案件速裁和专类案件审理的定位优势,强化其与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在便民与维稳上的联动合力。拓展司法公开路径,打造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信息平台为主,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元信息载体为辅的公开体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全面提升司法素养,在推动队伍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流程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提振司法作风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审务、政务“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工作机制。着力倡导司法智慧与良知的培养提升,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青年法官培养,加强文书制作、庭审驾驭、矛盾化解等 “三大能力”建设,在审判、调研和群众工作的第一线锻炼和选拔人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担当进取,为做实做亮历史文化名城之“核”,进一步提升姑苏区平安法治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